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 号)相关要求,组织人事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报,二级院部推荐,组织人事处审核,院长办公会研究,推荐向云南、刘堃2位老师为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人选。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和组织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
联系方式:纪检监察处 0731-52554275
组织人事处 0731-52554278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