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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12-05-0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国家助学贷款

1.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在校内及时发布助学贷款的有关信息、新闻、各类文件。

3.定期向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通报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情况。

4.对学院各系部贷款负责人进行培训,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的报批制度。

5.做好贷款学生的基本资料填写、审核、批准工作。

7.及时向银行报送我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材料。

8.组织合格贷款学生与银行和公证处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9.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录入、管理和维护。

10.负责学院落及贷款学生在代理银行的开户工作。

11.办理已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本学年学费、住宿费放款工作。

12.负责贷款毕业生毕业去向的跟踪,及时向银行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13.负责催缴到期贷款和利息。

14.落实每季度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的到位情况。

15.将我校贷款学生信息上报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

16做好开发银行在我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各奖学金、助学金评审

1.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我院学生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其他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每学期初布置校内学习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3.每年10月确定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定额度,审核结果并上报。

4.负责评审校外单位资助的助学、奖学金。

5.负责国家助学、奖学金,校外单位的助学、奖学金发放工作。

6.进一步面向社会积极拓展专项助学、奖学金来源。

勤工助学

1.负责全院学生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制定勤工助学有关规章制度、考评办法,监督、评估校内学生勤工助学质量。

2.学生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筹集。

3.对勤工助学学生建档,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程序。

4.合理安置困难生上岗,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5.负责上报、发放勤工助学人员的劳务费。

6.配合提供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做好招聘、培训、考评工作,积极维护我校学生利益。

7.加强面向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困难学生的素质,提升资助效果。

8.拓展渠道,进一步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对在校贫困、特困学生进行摸底和建档工作,健全特困学生证明资料。

2.负责特困生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3.安排贫困学生寒假勤工助学工作,春节期间慰问学生。

4.特困生的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运行

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及各学院交费情况统计、汇报

负责大学生保险出险和索赔工作

大学生诚信教育

1.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2.首先在贷款学生中建立诚信档案,逐步建立全院大学生诚信档案。

3.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分析、调查。

4.逐步建立科学的诚信监督体系,监督贷款学生的不良现象及校内不良风气。

其他工作

1.整理中心各类资料,搭建、维护资助中心网页。

2.随时积极配合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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