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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学杂费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00:00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关于2015年秋季学杂费缴费的通知

各系部:

经学院研究决定,下学年学杂费的收缴试行银行批量代扣的方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老生必须在8月20日前将应缴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全额存入学院指定的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中。为确保代扣成功,请在全额学杂费的基础上至少多存50元备用金放入卡中。

2、学院批量代扣的银行卡号是5-6月份各系部通知学生本人已核对并申报到计财处的建设银行卡号。若代扣学费的建行卡遗失,请重新到建行湘潭岚园支行办理,并及时将变更信息报计财处。

3、对于下学年准备申请不住校的学生,因暂未统计不住宿情况,所以需同学费一并存入银行卡,待10月份由各系部统计完毕报计财处后再集中办理退款。各系部需指定专人对不住宿的学生进行统计,提交退费申请单时需备留一份,以便对漏报情况进行核查。

4、2013级学生因参加顶岗实习,只收取半年住宿费。

5、所有调整专业的学生,下期按新专业收费标准交费。

6、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费的(如办理助学贷款),需先按申请缓交学费的程序办理审批方能交费。

2013级、2014级高职、2014级五年制大专学生学杂费收费标准(详见系部通知)                           

 

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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